保衛處
保衛處工作職責
1、負責管理、檢查、監督、指導全校各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;
2、制定完善學校各項安全保衛制度,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,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;
3、負責學校的消防工作,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、保養及使用指導;
4、加強校內暫住務工人員的管理,負責臨時出入證的辦理,管理好校內車輛的停放,擔負校內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;
5、負責校衛隊及保安員(含家屬院)的管理、值班檢查和督促工作,確保學校安全。積極配合屬地開展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;
6、協助公安機關偵破和處理校內發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,協助學生處和各系部及時調解處理教職工、學生中發生的各種矛盾;
7、負責學校師生員工的戶口管理工作,負責學校治安檔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;
8、完成校領導、上級機關及公安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發布時間:2015-6-27 9:42:47 被訪問1554次